農夫有農保 勞工有勞保 給同性戀專法就好 不算歧視?

還是歧視。

教會內廣傳以下這張圖,認為同性戀專法就像是農夫的勞保、勞工的勞保、原住民族的特別法一樣,給特定族群用特定制度,不算歧視。



然而這忽略了一個事實--農夫、勞工、原住民族依然適用《民法》,不會有人因為自己是原住民或農夫就不能結婚、被《民法》排除在婚姻制度之外。但同性戀現在連《民法》最低標準的權益都沒有!如果專法低於《民法》標準,當然是歧視。下兩圖是觀念澄清圖,歡迎廣傳:





更完整的說明如下(Chih-Wei Liu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