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推太快?其實已經等將近60年了...


其實同志爭取婚權已將近一甲子,包括畢安生教授,好多人等不到平權就已經抱憾死去了。以下附上簡史
  • 1958年,有一對女性要求向中華民國政府登記結婚,1986年男同志祁家威請求與男性公證結婚,並提出同性婚姻法制化的請願,但皆遭政府機構拒絕。
  • 1996年11月10日,許佑生與烏拉圭籍的葛瑞(Gray)於台北市福華飯店,公開舉行臺灣首場同性婚禮,重量級藝文界人士,以及眾多政壇及媒體圈高層都到場表達祝福。
  • 2000年9月,同志人權運動者祁家威具狀聲請同性婚姻釋憲。2001年5月18日,司法院大法官以「核其所陳,係以其個人見解對現行婚姻制度有所指摘,並未具體指明上開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究有何牴觸憲法之處」的理由,決議不受理同性婚姻釋憲聲請案。
  • 2001年3月13日,中華民國法務部擬定《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第二十四條提出「為保障同性戀者人權,明定國家應尊重其權益,同性戀者得依法組成家庭及收養子女」。
  • 2003年7月17日,民進黨政府的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通過了「人權基本法」草案,惟該草案有部份內閣成員反對,至今未進入立法程序。
  • 2006年10月11日,民進黨立法委員蕭美琴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共獲得38位立委贊成連署。然而在同月20日,由於賴士葆、王世勛等23名立委反對連署(其中陳銀河同時加入贊成連署與反對連署),因此草案無法通過一讀會程序,必須退回程序委員會審議。10月31日,程序委員會退回《同性婚姻法》草案,決定不將其排入議事程序。
  • 2011年年底,陳敬學與高治瑋為了爭取平等結婚權,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他們在2005年訂婚,2006年經公開儀式舉行結婚典禮,但於2011年8月向台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時遭到拒絕。2011年10月21日,陳、高二人提起訴願,台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予以維持原處分。2012年12月,法院決定將此案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此後起訴人表示,在其個人臉書上,有不認識的網友做出死亡威脅,陳敬學與高治瑋在不滿司法系統拖延判決和安全考量下,於2013年1月23日撤銷告訴。
  • 2012年10月27日,台灣同志遊行以「革命婚姻──婚姻平權,伴侶多元」為主題,爭取平等結婚權,並批判現存婚姻制度對弱勢的壓迫。
  • 2013年8月,台灣內政部經過專案會議討論,決定承認一起跨性別同性婚姻有效,收回原先予以撤銷的決定。
  • 2013年10月8日,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將費時兩年起草的「多元成家立法草案」送進立法院,希望讓台灣早日達成婚姻平等,以及保障多元家庭的理想。2013年10月25日,立法院將該草案的第一部分,婚姻平權與同性婚姻法制化的民法親屬、繼承篇部分條文修正案一讀通過,將交付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2013年11月19日, 鄭麗君委員召開法案公聽會,正反方意見交鋒。此草案也立即引起了反對同性婚姻團體的強烈反應。隨後支持和反對同性婚姻的團體都陸續動員支持者上街遊行表達自己的訴求。
  • 2014年6月14日,民間舉辦的「模擬憲法法庭」就同性婚姻召開辯論,並在8月2日宣布判決,主張限制同性婚姻違憲。2014年8月1日,基於法案遭立法院擱置,無法有所進展,伴侶盟也宣告將走司法途徑,雙管齊下,推動婚姻登記行政訴訟。2014年10月16日,立法院再次召開法案公聽會,正反雙方辯論激烈。2014年12月22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排審「婚姻平權草案」,會中立委意見分歧,不少委員迴避拒審,以致審查並無進度。
  • 2015年5月20日,高雄市政府受理戶政系統「同性伴侶」註記。此後,臺北市在2015年6月17日,臺中市政府於2015年10月1日,皆開放受理。台南市、桃園市、新北市、嘉義市、彰化縣、新竹縣、宜蘭縣、嘉義縣也陸續在2016年跟進。此措施不具法律效力,但會發放證明公文,可做醫療法關係人認定或關係證明之用。2015年10月,台北市聯合婚禮開全國先例,首度開放同性伴侶參加。
  • 2015年8月,「伴侶盟律師團」受祁家威委任,正式將同性伴侶登記結婚一案送交大法官釋憲,另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和臺北市政府也分別將向大法官聲請同性婚姻釋憲。
  • 2015年12月10日,伴侶盟與三十多個關心婚姻平權的民間團體,共推「婚姻平權立委連線」,邀請立委候選人允諾進入立法院後,成為婚姻平權草案的提案人或連署人。時代力量、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自由台灣黨、樹黨全黨候選人支持,民進黨、國民黨、親民黨、台灣團結聯盟各有若干候選人支持。發動公投連署企圖阻擋婚姻平權的信心希望聯盟,在收到承諾書後不願回覆。
  • 2016年10月,第14屆臺灣同志遊行前夕,婚姻平權議題再度受到討論,立法院包含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在內部分立委宣告將再次推動婚姻平權法案,總統蔡英文亦在個人臉書首度以總統身分表達支持態度,並尊重立法院的決議。另外在民進黨內部,已通過中央黨部黨務工作人員服務辦法,若黨工和其伴侶為縣市戶政註記中「同性伴侶」關係,可適用服務辦法「配偶」、「婚姻」及「家庭成員」權利條文。
  • 2016年11月,多元家庭民法修正草案在國民黨及民進黨均同意下在立法院通過一讀,法案進入司法委員會。